

事實上因人口老化與少子化,各國現力推延後退休和高齡者就業,行政院在7月通過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草案,增訂雇主僱用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,勞資雙方可簽訂「定期契約」,以鼓勵雇主僱用高齡勞工,政府並將祭出晉用高齡者薪資補助,目的是為了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(45至65歲)及高齡者(65歲以上)。
可預見,高齡者重返職場將成趨勢,一方面高齡者可因此獲得經濟來源,保障65歲以後的經濟生活,更可因此增進社會接觸,甚至得以將經驗與智慧,繼續貢獻國家社會。
當高齡者重返職場,究竟有哪些工作權益與保障?勞保局官員解釋,若該高齡者未領過勞保老年給付,雇主要為其投保勞保普通事故及職業災害保險。勞工也可以藉此繼續累積勞保年資。
若是該高齡勞工已領過老年給付,依現行規定,不可以再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,但是如果重回職場受僱工作,雇主得申報其參加職業災害保險,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,萬一發生職災事故就可以有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的保障。只不過,單獨為高齡勞工投保職災保險,現階段並非強制投保。
高齡勞工再就業,最大權益是,無論是否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後再受僱工作,只要適用《勞基法》,雇主就應提繳勞工退休金,這也是雇主幫高齡勞工繼續存退休金。
勞保局進一步解釋,「勞退新制」與「勞保老年給付」是兩種不一樣的制度,只要是適用《勞基法》的受僱勞工,包括本國籍、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等,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,沒有年齡上限,雇主應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換言之,即使是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後再受僱工作的銀髮族,無論是全職人員或是兼差的部分工時人員,只要僱用的公司適用《勞基法》,雇主仍應自勞工到職日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%的勞工退休金至離職日止。
總而言之,高齡者重返職場,一定要注意,雇主有沒有提繳勞工退休金,別讓退休金權益睡著了;同時,可以請雇主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,職場工作多一層保障。
高齡勞工亦可主動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,以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,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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